美国达凯国际律师事务所

微博
领英

关于我们

新冠疫情相關法律、政策一覽 (An Introduction of US Legislation and Policy Response to COVID-19)

【 前 言 】

新冠疫情在美國爆發以來,已造成超過四萬餘人感染。紐約州成為全美確診病例最多的重災區,於2020年3月7日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同時隨著抗疫措施的實施,疫情對美國經濟、政治產生全面影響,公共場所停擺、企業停工等措施帶來了一系列法律和經濟問題。美國達凱律師事務所藉由本備忘錄,向廣大客戶和在美華人提供新冠疫情相關法律和政策解析,希望我們盡快取得抗疫戰爭的勝利。

 

一、 新冠疫情在美國的發展與影響

早在1月21日,美國就宣佈境內出現第一例新冠肺炎患者。由於政府未能在視窗期實施有力防控,疫情也在之後繼續惡化,確診病例及死亡病例都快速攀升。2月29日,華盛頓州報告了首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

23日,美國各州共報告超過100例新增死亡病例,這是疫情暴發以來美國單日死亡病例數首次升至三位數。死亡病例已至少遍及美國34個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和波多黎各。紐約州確診病例最多,為20875例;新澤西州確診病例2844例;華盛頓州確診病例1996例。

自2月末以來,美國國會、聯邦各行政部門、各州政府均開始採取措施來減緩疫情傳播,包括積極立法、宣佈緊急狀態、採取不同程度的關閉公共場所、防聚集措施、發佈疫情防控指南等。疫情和停工政策,給美國經濟帶來了巨大影響,美股多次熔斷,大型企業運營受限,小企業無力維持,複雜至金融交易,簡單如房屋租賃,違約情形紛紛出現,各方都難以應對。

2020年3月6日,Trump簽字通過了Coronavirus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H.R.6074), 向聯邦機構撥款83億美元用於應對疫情。

2020年3月26日和27日,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通過了應對疫情的2萬億美元經濟救助法案(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CARES) Act),隨後美國總統Trump將其簽署生效。此項法案降為陷入困境的行業提供數十億美元的救濟,將大範圍擴大失業福利,並直接向符合條件的美國公民支付現金。

以此為契機和開端,各類疫情相關的立法議案已紛紛開始審閱,我們力圖梳理出較為清晰和簡明的聯邦及紐約州相關法律、政策指引,為您的權益保駕護航。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二、 法律與政策應對:用工專題

2.1 聯邦關於疫情期間員工薪水與假期的規定

2020年3月18日,聯邦通過了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H.R.6201, FFCRA)法案,新法案自2020年4月1日起生效並將持續有效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Division E《緊急帶薪病假法案》(Emergency Paid Sick Leave Act, EPSLA)規定:員工少於500名的企業必須為依法隔離、疑似或確診為新冠肺炎的員工或需要照料隔離、疑似或確診家人的員工帶薪病假(paid sick leave),其中,全職員工有權享受80個小時(約兩周)的帶薪病假,Part-time員工有權享受兩周的平均工作時長的帶薪病假。上述帶薪病假需由顧主支付。在此期間,企業不得因疫情原因解僱該員工,也不能另聘他人承擔該員工的工作。Division C《緊急家庭和醫療事假擴展法案》(Emergency 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Expansion Act, FMLA)規定,對於需要照顧因學校關閉而在家的兒童的員工,顧主需為其提供最多12周的事假;其中,前10天可以不發薪,10天後按照員工正常薪資額的2/3付薪。

2020年3月20日,財政局、IRS 和勞工部聯合宣佈,中小型企業(small and midsize employers)可申請兩項新的工資稅稅收減免(refundable payroll tax credits),旨在立即及全額補償顧主,提供與疫情相關的員工福利的支出。具體而言, 顧主為員工提供的80小時或兩周的帶薪病假的支出以及為照顧在家兒童的員工提供的child care leave支出,均將獲得100%的報銷補償。具體補償通過折抵顧主原應繳納的稅款方式實施。新政策同時明確規定少於50名員工的small business可豁免為因學校關閉而須照顧家裡兒童的員工提供休假。

2020年3月24日,美國勞工部 (US Department of Labor) 更新了關於實施4月1日生效的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 (FFCRA) 的指南(Guidance),並於3月36日再次更新了Guidance。指南明確規定:雇員人數少於500人的企業向出現COVID-19 癥狀並尋求醫療診斷的雇員提供2周(不超過80小時)的paid leave;向需要照顧受疫情影響的人或18周歲以下兒童的雇員提供2周(不超過80小時)正常工資標準三分之二的paid leave;對於需要請假照顧因學校/托兒所關閉而無人照看的兒童的雇員(至少受雇30天)給予額外10周的正常工資標準三分之二的事假。該工資標準的上限因上述不同的情況而有所差別。除此之外,人數少於50人的小型企業,如提供假期給需要照看學校/托兒所關閉的兒童的雇員,會危機其持續經營的能力,可能會獲得豁免。但勞工部目前暫不接受豁免申請,之後會進一步出台申請的具體方式及條件。

除以上法律以外,其他議員也提交了一些帶薪休假權利、企業防護措施、新冠肺炎工傷援助相關的法案(bills),目前仍在審議議程中。

2.2 紐約州關於疫情期間員工薪水與假期的規定

紐約州議會發言人於2020年3月18日宣佈,紐約州議會通過了一項立法(Bill No.: A. 10153),為全體紐約州公民提供疫情期間帶薪休假保障:

具體包括:

(1) 帶薪病假 (Paid Sick Leave)

§  僱傭員工人數少於10人且淨收入少於一百萬美金的小型企業,需為員工提供無薪病假(unpaid sick leave),員工同時享受帶薪家事假福利(paid family leave)和暫時Disability福利(Temporary Disability Insurance (TDI) benefits)。

§  僱傭員工人數少於10人但淨收入高於一百萬美金的小型企業和僱傭員工數量為11-99人的中型企業,員工有權享受至少五天的帶薪病假(paid sick leave),同時享受帶薪家事假福利(paid family leave)和暫時Disability福利。

§  僱傭員工數量超過100人的企業和公共機構,員工可享受至少14天帶薪病假。

§ A. 10153法案明確規定,相關的帶薪或不帶薪病假不累計,不佔用員工原有的病假天數。

§  A. 10153保障所有員工全額發薪,以上保險也不再設等待期,立即生效賠付。

(2) 帶薪家事假 (NYS Paid Family Leave)

投保了帶薪家事假保險的企業員工在2020年可享受10周的假期福利,福利薪資標準為員工平均週薪的60%。

(3)短期Disability福利 (disability benefit)

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傷的員工可申請短期殘障福利。但是適格的員工需先使用帶薪病假之後,才能申請帶薪家事假和短期殘障福利。

 

三、 法律與政策應對:金融與稅收專題

3.1 聯邦稅收政策與經濟刺激法案

2020年3月21日,聯邦財政部和稅務局(IRS)宣佈,納稅人的報稅期限延長三個月(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7月15日),且納稅人無需承擔利息或罰款。

2020年3月21日,參議院議員Mitch McConnell提交了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 (簡稱”CARES Act”), 全面提出了新冠疫情爆發期間應對經濟影響的各類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建立針對小型企業的可寬限過橋貸款、提供額外金融或技術援助;個人納稅基數減免$1200美金;企業社會保障負擔減輕或延期扣除,修改企業納稅時的扣減項目;新冠肺炎預防、診斷和治療提供額外的資金保障,擴大醫保保障範圍;助學貸款暫停償還;財政部為貨幣市場基金提供短期擔保。

2020年3月27日,美國總統特朗普於簽署了“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簡稱為“CARES ACT”) 。將通過總計金額為2萬億的經濟刺激法案,為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和企業提供救濟。包括:

§ 為收入在7.5萬美元以下(夫妻共同申報15萬元以下)的美國人提供$1,200 (夫妻為$2,400) 額度的納稅金額的扣除,兒童的份額是每人$500。

§  申請經濟損害災難貸款的貸款人可在行政機構收到其申請的3天后,要求提前預付最高不超過$10,000的貸款,並免除高於$200,000的貸款需要提供個人擔保的要求,免除貸款申請人必須營業一年的要求(但是必須在2020年1月31日已經營業),免除其他的信用評估。

§  自CARES ACT簽署之日起直至2020年12月31日,雇主可推遲繳納雇傭稅 (employment taxes) ,其中一半將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半將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

§ 授權財政部長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州和市政府提供高達5000億美元的貸款。

§ 根據人口的多寡,向州政府提供1500億美元用於支付抗擊COVID-19的公共支出,對人口相對較少的州僅提供1250億美元。

§ 增加失業救濟,其中失業保險期延長13周,除州失業補助所支付的費用外,每週增加支付600美元。

3.2 紐約州稅收新政策

紐約州同樣給出了延長三個月報稅期間的政策,納稅人無需承擔利息和罰款。

2020年3月20日,紐約市財務部於簽發了免除在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4月25日因受疫情影響而未及時繳付不動產轉讓稅的納稅人的罰金。納稅人可以在延遲遞交的納稅申報表上申請罰金的免除,也可以單獨提交申請。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四、 法律與政策應對:小企業貸款專題

在應對疫情的2萬億美元經濟救助法案(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CARES) Act)生效後,,美國小企業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BA)和紐約市陸續出台了一系列針對小企業(Small Business)的專門貸款優惠項目(Program)。

4.1 SBA小企業貸款項目

目前,SBA共公佈了四項針對Small Business的財政支持計劃,包括:(1)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PPP),(2)Economic Injury Disaster Loans and Loan Advance,(3)SBA Debt Relief,(4)SBA Express Bridge Loans。

(1) 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 (PPP)

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PPP)旨在為員工人數不超過500名的小企業(small business)、公益機構、獨立承包商等,提供直接的資金支持以鼓勵小企業按照目前的薪資標準繼續聘用員工。該項目提供的貸款金額將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企業之前8周的平均薪酬總額加25%確定,但貸款總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美元;貸款期為2年,利率為0.5%;無需提供擔保;且貸款到期後,符合條件時的貸款可以豁免償還。貸款機構將自2020年4月3日期處理申請,申請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

(2) Economic Injury Disaster Loans and Loan Advance (EIDL loan)

對於受COVID-19影響,營業收入大幅下滑並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小企業和公益組織,SBA提供用於企業營業資金的低息聯邦重大災害貸款(low-interest federal disaster loans)作為企業的營運資金(working capital),用於支付貸款、薪資、應付款項或其他因疫情產生的費用。該項目下的貸款總額不超過200萬美元;貸款期不超過30年;小企業的貸款利率為3.75%,公益組織的貸款利率為2.75%。

(3) SBA Debt Relief

SBA Debt Relief旨在幫助小企業度過疫情難關。通過SBA Debt Relief,SBA將支付小企業在2020年9月27日之前申請的新7(a)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支付期間為6個月。但SBA尚未出台此項program申請的具體程序和申請要求。

(4) SBA Express Bridge Loans

此項目適用於與SBA Express Lender有商業往來的申請人。對上述已提交Economic Injury Disaster Loan(EIDL loan)申請後尚未通過但又急需現金的申請人,可以向SBA申請過橋貸(Express Bridge Loan),總金額不超過$25,000,流程簡單迅速,並可通過EIDL loan的收益全額或部分支付。

4.2 紐約市貸款項目和員工維持計劃

目前,紐約市已出台了針對100名以下員工企業的貸款計劃(Small Business Continuity Loan Program)和4名員工以下企業的顧員維持計劃(Employee Retention Grant Program)。

(1) Small Business Continuity Loan Program (SBCL)

該項計劃旨在為員工人數少於100名且因疫情收入損失超過25%的企業提供不超過$75,000的貸款。申請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在紐約市的五個區之一營業至少2年,在紐約市的員工總數少於100名,有償付能力,沒有未處理的稅收留置或判決且因COVID-19疫情導致收入減少25%及以上。

(2) NYC Employee Retention Grant Program

該項計劃旨在為員工人數未1 - 4名且因疫情收入損失超過25%的企業提供不超過$27,000,金額為兩個月薪水總額的40%的貸款。申請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在紐約市的五個區之一營業至少6個月,在紐約市的員工總數為1至4名,沒有未處理的稅收留置或判決且因COVID-19疫情導致收入減少25%及以上。

 

五、 法律與政策應對:房屋貸款及租賃專題

5.1 聯邦議案

截止本報告日(2020年4月2日),已有兩位眾議院議員提交了廉租屋(Assisting Housing)房客暫停繳納房租和疫情期間暫停驅逐房客的議案。目前尚在審議議程中。

5.2 紐約州指南

2020年3月19日,紐約州出台了致紐約州抵押貸款機構的關於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借款人的指南以及致紐約州金融機構的關於支持受疫情影響的消費者和企業的指南。第一封指南要求貸款機構對於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償還借款的借款人,提供下列優惠:抵押貸款償付日延期90天, 90天不向信用評級機構報告遲延付款情況,給予抵押借款人額外90天的寬限期以完成貸款的修改,90天內免除late payment fees和其他在線支付費用以及90天內暫停查封拍卖(foreclosure)或征收(eviction)等。第二封指南要求金融機構為受疫情影響無法完成融資文件的小企業,提供信用卡不收取late fee、不收取ATM費等優惠。

2020年3月20日,紐約州州長Cuomo在簽署的Executive Order中,要求90天內不得驅逐房客或開展foreclosure. 

2020年3月25日,紐約州房地產金融局 (Real Estate Finance Bureau)簽發了一份關於臨時免除義務人在Martin Act下需要提交檔的要求的指南(Guidance)。例如,只要沒有重大修改或變更,則義務人在豁免期間無需向房地產金融局提交該項修訂。房地產金融局也正在推廣電子提交系統,並逐步取代紙質提交的形式。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六、 法律與政策應對:營業中斷保險專題

6.1 營業中斷險簡介

營業中斷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主要承保企業在遭受物質財產損失時,由於重置或修復受損財產而造成的的“營業中斷”,由此帶來的利潤損失。標準的營業中斷險在承保時,需滿足下列條件:被承保的物業遭受物質損害(physical damage);係因承保範圍內的損害導致;營業中斷的損失可量化(quantifiable),如要求承保物業的維修費等。

對於是否構成“physical damage”,目前美國法院沒有統一適用的司法標準;且在2003年的非典疫情後,有些企業獲得了高額的與非典疫情相關的營業中斷損害賠償。自此之後,很多保險公司的營業中斷險條款中,明確規定了不承保傳染病疫情等相關的營業損失險。

也有些保險企業額外推出“疫情中斷險”(Interruption by Communicable Disease),即專門承保因傳染病疫情等導致的營業中斷損失。

6.2 紐約州關於營業中斷險的新法案

2020年3月27日,紐約州議員Robert Carroll和 Patricia Fahy提出了一項關於疫情期間營業中斷險擴大適用的法案(Bill A10226)。

新法案規定,對於員工人數少於100名的企業所投保的營業中斷險(business interruption),應擴大解釋為也承包因2019年COVID-19疫情導致的紐約州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期間(即自2020年3月7日起)的營業中斷損失。即無論上述投保人的營業中斷險保單條文如何界定(包括明確規定了疫情排除條款的保單),都需要賠償投保人在紐約州因疫情而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期間的所有營業或營業中斷損失。

該法案於2020年3月7日推給紐約保險業議會機構,目前尚未投票。

 

七、 法律與政策應對 :法院與訴訟專題

7.1 聯邦法院安排

美國聯邦法院未做統一防疫安排,而是根據各法院所在州的情況,遵守該州政府和當地衛生部門關於疫情的政策和法令。一些聯邦法院已經就法院業務、開庭時間和人員安全發佈了法院令,如加州北區法院已於2020年3月16日關閉了位於San Francisco, Oakland, San Jose和 McKinleyville的4個法庭,關閉期持續至2020年5月1日。

目前,Georgia, Maryland, Pennsylvania, Delaware, Massachusetts及Nevada的多個聯邦法院採取了關閉、暫停公眾開放、開展無接觸業務辦理、開放電子資源等多種防疫措施。

紐約東區法院3月17日簽署命令不再開庭,將於4月27日之後開始開庭審理案件;紐約南區法院僅開放3處法庭並採取限行措施。

7.2 紐約州法院安排

紐約州各地法院採取了程度不同的防控措施,包括暫時遷移(temporarily relocation)、視頻開庭(video conferencing)、線上作業(virtual operations)等。3月22日,紐約州法院首席行政法官簽署命令,除了刑事審訊、保釋申請、臨時禁製令、兒童保護等緊急、重要案件之外,暫不受理以紙質或電子形式提交的任何案件。

创建时间:2020-04-03 11:13

电 话:022-27316360

邮 箱:aw.team@wklaw747.com

网 址:www.wklaw747.com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

 

我们的部门

联系我们